面临边缘化
原住民、达利特人、穆斯林、妇女和其他边缘群体认为,只要是民主国家的公民,他们就拥有平等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指望宪法来解决他们的问题。权利被转化为法律,以保护这些群体不受持续剥削。制定政策以促进这些群体获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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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了使我们的社会和政治民主的原则。它们是在基本权利清单中定义的。所有印度人都可以平等享有这些权利。就边缘化群体而言,他们以两种方式利用了这些权利。首先,通过坚持他们的基本权利,他们迫使政府承认他们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第二,他们坚持政府执行这些法律。在某些情况下,边缘化群体的斗争影响政府制定符合《基本权利》精神的新法律。
《宪法》第17条规定,废除“不可接触”制度。这意味着没有人能阻止达利特接受教育、进入寺庙、使用公共设施等。这也意味着实行贱民制度是错误的,民主政府不会容忍这种做法。事实上,贱民现在是一种可受惩罚的罪行。
宪法中还有其他章节有助于加强反对贱民地位的论点。例如,《宪法》第15条指出,印度公民不得因宗教、种族、种姓、性别或出生地而受到歧视。达利特人利用这一点在他们被剥夺平等的地方寻求平等。
因此,达利特可以调用或利用当他们觉得自己受到某些个人或社区,甚至是政府的不公正对待时,这是一项(或多项)基本权利。
为边缘化群体制定的法律
政府制定法律保护其公民。我们国家有专门针对边缘人群的法律和政策。有些政策或计划是通过其他方式出现的,如成立委员会或进行调查等。政府然后努力推动这样的政策,以便给特定的群体机会。
促进社会公正
作为实施《宪法》努力的一部分,邦政府和中央政府都制定了具体计划,以便在部落地区或达利特人口较多的地区实施。例如,政府为达利特和阿迪瓦西社区的学生提供免费或有补贴的宿舍,使他们能够利用他们所在地区可能没有的教育设施。
除了提供某些设施外,政府还通过法律运作,以确保采取具体步骤来结束系统中的不平等。其中一项法律/政策是保留政策,今天它既重要又极具争议。
保护达利特人和原住民的权利
除政策外,我国还有防止歧视和剥削边缘化社区的具体法律。
登记在册的种姓和登记在册的部落(防止暴行(1989年法案
该法案于1989年制定,以回应达利特和其他人的要求,即政府必须认真对待达利特和部落群体在日常意义上面临的虐待和羞辱。虽然这种待遇长期存在,但在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有了暴力性质。在此期间,在印度南部的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强硬的达利特群体,他们主张自己的权利——他们拒绝履行所谓的种姓义务,坚持被平等对待。
该法区分了几种级别的罪行。首先,它列出了既在身体上可怕又在道德上应受谴责的羞辱模式,并试图惩罚那些
- 强迫表列种姓或表列部落的成员喝或吃任何不能吃或令人讨厌的物质
- 强制脱去一个受规制种姓或受规制部落成员的衣服,或让他或她裸体或涂着彩绘的脸或身体游行,或犯下任何类似的贬损人类尊严的行为。
其次,它列出了剥夺达利特人和阿迪瓦西人微薄资源或强迫他们从事奴隶劳动的行动。因此,该法案旨在惩罚任何
- 错误地占有或耕种任何属于或分配给一个在册种姓或在册部落成员的土地,或将分配给他的土地转让。
阿迪瓦西要求和1989年法案
1989年法案之所以重要还有另一个原因。阿迪瓦西活动人士借此捍卫他们占领传统上属于他们的土地的权利。活动人士要求,那些强行侵占部落土地的人应该根据这项法律受到惩罚。他们还指出,这项法案只是确认了《宪法》中已经向部落人民作出的承诺,即属于部落人民的土地不能卖给或由非部落人民购买。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情况下,《宪法》保障部落人民重新拥有其土地的权利。
关键术语
- 自述式:一个自信的人或团体是一个能强烈表达自己和他们的观点的人。
- 面对:面对面或挑战某人或某事
- 无依无靠的:占有是拥有某物,而被剥夺是不得不放弃所有权或放弃权威。
- 排斥:这意味着排除或驱逐一个人或一个团体。
- 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这是指违反社会所信奉的所有体面和尊严准则的行为。它通常指的是一种丑恶和令人厌恶的行为,违背了一个社会所接受的所有价值观。
- 政策:计划:为未来指明方向、设定要实现的目标或列出要遵循和采取行动的原则或指导方针的既定行动方针在这一章中,我们提到了政府的政策。但其他机构,如学校、公司等也有政策。